近日,我区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在电商直播平台销售螃蟹时,因其直播背景视频、画面标注字样及主播口播话术涉嫌虚假宣传,被区市场监管分局立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该电商公司在销售海鲜产品时直播背景播放的是分拣活体梭子蟹的视频,画面标注了“舟山野生海捕梭子蟹新人128拍5发10只,3-4两/只母蟹包鲜包肥仅限今天”等字样。
同时,该店铺的产品销售页面标题也写着“舟山野生海捕母蟹3-4两/只拍1发10只液氮活冻顺丰冷链发货”,并标价为128元(实际标价为128元/单,每单发货10只螃蟹)。
在直播过程中,主播还使用了“咱们拿的全都是经过我们家精细选5遍,单只净重3到4两,而且只只保证给你们挑的都是满黄满肉的,而且都是新鲜的母蟹”等话术进行宣传。
利用绿幕技术投放背景视频
把冻蟹当活蟹卖
区市场监管分局沈家门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直播间直播内容进行电子固证,并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电子商务公司在食品互联网销售经营期间,在某网络平台开设了店铺账号。
其雇佣的主播周某于2024年5月15日19点48至5月16日0点59分期间,在沈家门鲁家峙的住所内,搭建绿幕并通过该账号进行直播卖货。直播过程中,主播利用绿幕技术投放了分拣活体梭子蟹的背景视频,但实际发货的螃蟹却是冻蟹,并非新鲜螃蟹。这些冻蟹经包装后,通过快递发货销售给消费者。
区市场监管分局沈家门所副所长吴博文
该直播间通过播放分拣活体梭子蟹的直播背景视频、在画面上标注‘包鲜包肥’等字样、主播口播‘新鲜的母蟹’等话术,造成消费者误解其购买的冻蟹是新鲜螃蟹的可能,因此涉嫌虚假宣传。
2024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为东海海域休渔时间,直播时禁渔期已经开始,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梭子蟹禁止销售,如果该直播间销售的确实是海洋捕捞活体梭子蟹,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
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
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时
务必要遵守法律法规
【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缪珊珊 通讯员 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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