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敬
据中国出入境管理局,从今日(7月10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因投资、探亲、旅游、商务、研讨、交流等短期入境事由来往内地,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递交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的申请。经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的通行证有效期5年,持证人可以在证件有效期内多次来往内地,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持证人不得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据悉,非中国籍港澳永久性居民首次申请通行证时,应当分别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递交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时,可以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或者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递交申请。
根据2017年公安部关于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等生物信息公告的有关规定,持证人在口岸履行指纹采集等手续后,可以经快捷通道通关。持用通行证入境时无需填写外国人入境卡。
值得注意的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入境后需要停留超过90日的,应当向停留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长停留期,延期最长不超过90日。
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公告表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推进,港澳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当前,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和中国籍人员一样,赴内地投资考察、商贸洽谈、学术研讨、科技交流、旅游休闲的需求不断增多,港澳与内地间人员往来更加频繁密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间人员广泛交流交往,便利商贸投资、文化旅游、教育科研等活动顺利进行,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服务促进港澳特区长期繁荣稳定发展。该局下步还将持续深化出入境管理服务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一国两制”在出入境管理领域的新实践,全力服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为内地与港澳居民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往来便利,促进香港、澳门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编辑:徐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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