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士出门本来就不方便,

如今还要签免责协议,

这不是纯纯歧视欺负人吗!

一起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西安的两名残障人士前往陕西省西咸新区丝路欢乐世界游玩,入园前被要求签署安全责任书一事经华商网报道后,引起不少本地网友讨论。

游乐场要求残障人士签署安全责任书是否涉嫌歧视?残障群体的游乐权益如何保障?记者致电西安市文旅局政策法规处,对方表示这是景区自己的规则,其无法判断是否合规,“建议打12345投诉”。记者还曾就此事咨询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方表示需经西咸新区管委会审批后由管委会方面统一答复。记者多次拨打西咸新区管委会宣传部门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7月9日,记者采访了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游乐场要求残障群体签署免责协议才能进入,这种行为肯定不合规,已经涉及歧视残疾人。

▲陕西省西咸新区丝路欢乐世界 图据华商网

5月30日,在和丝路欢乐世界称僵持3个小时后,悦悦和拓雪仍然无法进入园区。6月5日,在当地媒体华商网记者的陪同下,两人再次来到丝路欢乐世界,这次园方拿出了一份新的游客入园安全责任书,上面对入园条件和游玩项目进行了责任划分及游玩规定,残障人士仍需具有有效监护的游客陪同入园。此外,对电动轮椅入园后的行驶速度作了规定:“游客因必需自行驾驶的电动轮椅,时速需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

当天在媒体的协调下,悦悦和拓雪最终成功进入了园区。悦悦告诉红星新闻,游乐园不应要求残障人士签署“不平等协议”,她认为双方应该是平等协商。拓雪则认为,园方要求签署安全责任书,“多多少少是有歧视在里面的。我希望园方能把这个规定改一改,也可以帮助到其他残障伙伴以后的出行游玩。”

7月8日,记者致电丝路欢乐世界园方,对方表示残障群体携带轮椅入院时,不需要签署安全责任书,可以凭残障群体证件换票入院。但如果是电动轮椅则需要签署入园安全责任书。

4日,记者致电西安市民热线12345,对方表示关于政策类的投诉需要咨询法律热线。法律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免除对方主要义务,剥夺任何一方主要权利的协议都是无效的。游乐园的安保义务并不会因为“免责协议”而免除,即使签署了这项协议也是无效的。

7月8日,记者将此事反映至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方表示需经过西咸新区管委会审批后由管委会方面统一答复,记者多次拨打西咸新区管委会宣传部门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7月9日,记者采访了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要求残障群体签署“免责协议”才能进入,这种行为肯定不合规,已经涉及歧视残疾人。残疾人保障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得歧视残疾人。“虽然法规规定的都是原则性内容,但也是要保障残疾人以平等的方式融入社会生活,要求残疾人签署‘免责协议’肯定不是一种平等的方式。”

该负责人说,很多游乐园的设施确实不适合残障人士游玩,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要求签署“免责协议”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涉及到具体的游玩项目,可以采取协商、告诫的方式。从法律协议上来说,签署类似的“免责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