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6月3日,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辽财绩函〔2024〕366号文件要求,振兴区各部门开展了2023年度财政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目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嵌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形成全过程管理链条,明确8项具体考核内容可充分体现预算项目变动情况,使得预算绩效项目评价可细化、可量化,绩效评价呈现更为准确。2023年振兴区开展预算项目绩效203个,取消下发34个项目,本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考核169个,完成率83%。振兴区部门整体绩效年初申报数120个,本次完成自评考核120个,完成率100%。

通过此次绩效考核工作,使各部门更加重视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下一步,区财政部门将积极应用绩效评价的结果,推动预算与绩效“挂钩”,促进“花钱”与“增效”结合,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调控和聚力增效能力,提高振兴区财政“四精”管理水平,从而推动振兴区财政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丹东市振兴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