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涡阳县陈大镇某美妆店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被罚款1.3万元。

序号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1涡阳县陈大镇某美妆店涡阳县陈大镇某美妆店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相关产品;2.罚款合计13000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3日涡市监处罚〔2024〕28018号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潇湘晨报综合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