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躺平学原理

在知乎上有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大意是有人想知道自己有文学天赋还是法学天赋,答主出了一道题:

武松为什么没有杀王婆?

A.王婆只是教唆,没有亲自动手,社会危害性较低,罪不当诛。

B.武松要留一个案犯给官府,或许是给官府一个清白,或许是给自己一个公证。

C.武松累了。

D.武松遵循某种江湖规矩。

如果选B,说明你有法律天赋,如果选D,说明你有文学天赋,如果选C,说明你有进电子厂的天赋,景阳冈的大虫哭晕在地府。我不评价A,有深入思考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一下答主的原文。

我引用这篇文章只是觉得好玩,我觉得“法学天赋”这玩意没法定义,即使能定义也不是能靠王婆测出来的。音体美、文学、数学领域的天才,上幼儿园时就能看出苗头,但法律行业涉及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高度依赖经验、情商等非知识性因素,所以知名的法律大师一般都是中老年人。法学领域的少年天才,我只能想到《论犯罪与刑罚》的作者贝卡利亚。当然,如果你是《两代法学人的传承与守望》,当我没说。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句话不管考不考虑霍姆斯大法官的语境,都是对的。我是不知道“法学对逻辑的要求特别高”这个谣言是怎么传出来的。全军复诵——“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他都能在南京当上法官,你还怕自己的逻辑水平不够?

我的直观感受就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法学这个玩意,不需要多大天赋。绝大多数人都是混个毕业证和法考证,然后想去律所就刷实习,想去考公就刷申论行测,这个意义上,法学天赋可以等同于加班的天赋和做题的天赋,别的专业也需要,谈不上特色。即使是做学术,我们老师开会时也和我们说了,学术这个事对天赋的要求没那么高,先天的短板是能靠学术训练来补正的,起码能坐在这里听我讲课的,先天面板数值肯定是够的。

依我看,能称得上天赋的,其一是背书和理解,这个和你的期末考试成绩直接挂钩,大多数法学院期末的内容都是狭义名词解释和广义名词解释,你解释得好,就能保研,解释得不好,就得考研,考研时还得接着进行名词解释,我称之为“名词解释天赋”。法考民刑这种理解性的东西我很难说它更接近什么,既需要高中地理一样掌握基本原理,也需要像高中历史一样理解材料和出题人对脑电波,也需要像高中政治一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鲜明精神轴线,塑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链条、各环节,坚持鲜明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道路,原则上恪守,宗旨上宣示,具体制度上贯彻,解释与适用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以公正为理想……(躺郎才尽了),这部分我称之为“高中文综天赋”。

另一个和天赋挂钩的,是兴趣。我见过太多对法学完全不感兴趣,混个毕业都很痛苦的人了。怎么确定自己有没有兴趣呢?对兴趣可以做个扩张性解释,只要不讨厌,就等于喜欢。因为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很没意思的学科,我听过一场讲座,说:“社会学学者是尽量把没意思的东西尽可能写得有意思,法学学者是把有意思的东西尽量写得没意思”。文科里大多数门类,都有大量基于非功利性目的的而学习的真爱粉,比如文学爱好者、历史爱好者、哲学爱好者(哲学的阅读门槛甚至比法学还要高),他们不是为了赚钱,就是觉得好玩,键政人本质上也是。但你听说过纯粹基于热爱,不干这一行也天天捧着拉伦茨《法学方法论》,一天不看就难受的法学爱好者吗?这位哥逆练罗选,也是出于经世致用的目的。

法学这一门学问本身的魅力相当有限,你能捏着鼻子学下去,可以认定为兴趣一般。能毫无波澜地学下去,就等于有兴趣。能耐着性子读完一本法学专著,你已经超过大多数人了。能从法学专著中收获快乐,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法学天才,你不读博是法律共同体的损失。

还有人说罗翔的小视频并不能反映真正的刑法学,喜欢看罗翔的视频不代表对法学有兴趣,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因为我在讲脱口秀时尝试过把法学段子融进去,讲得比罗翔还浅近,为了搞笑而搞笑,效果也并不好。有律师演员讲得比我好很多,但一旦涉及专业知识,搞笑效果就立刻下滑。能看得进罗翔,已经比大多数人都强了。而且罗翔从来不打逆风局,识别风向也是一种能力,遇到什么热点事件,我经常先等等罗翔和劳东燕怎么说,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说,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是一般是不会翻车的。

还有一个天赋点是心理承受能力,jc叔叔、广电总局和网信办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很多恶性事件,是不让上热搜的。我以前特别想做刑辩方向,所以接触过一些实务案件,心里的想法是“怎么还有这种事?”。丰县这个级别的,我只敢看论文不敢看图。之前有朋友在香港读研,发生了分尸案,香港很明显不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现场的图片流出来了,好兄弟不仅自己喜欢看,还颇具共享精神,直接发给了我,我san值当场清零了,他在这方面比我有天赋。

但有一种情况,毫无疑问是没有法学天赋,那就是把罗翔的话当圣经四处怼人,“罗老师曾经说过……”、“你还能比政法大学的教授懂法律?”、“罗老师说得没错,有些法律人学法学得失去人性了……”。罗圣自己都说了“不要给自己喜欢的东西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给《罗选》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是典型的《罗选》没读通。

这又不是数学,没有标准答案。据我观察,很多人的操作方式都是原则有利谈原则,事实有利谈事实,规范有利谈规范,学理有利谈学理,三阶层好用用三阶层,四要件好用用四要件,罗翔有利用罗翔,车浩有利用车浩,如果都不利,那就把水搅浑。

法宝新AI系列产品

智能写作

智能问答

模拟法庭

法宝来签

法宝合规

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本文声明 |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