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征集公告
花都区博物馆
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花都区博物馆馆藏,收藏更多具有地方历史、文化、艺术及科研价值的文物、藏品和史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藏品,同时也欢迎热心人士提供相关的征集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与太平天国历史相关的实物、资料。
2.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包括自然科学标本、历史文物、农耕民俗文物、工艺艺术作品等。
3.反映人民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和影像资料等。
4.反映广东地区的历史文化及名人的碑、志、牌匾、字画、重要文献资料(名人手稿和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广东地区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和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种类
01
日常用品
瓷器、衣物、织绣、工艺制品、文具、印章、家具、牌匾等;
02
文献书画
手稿、文件、信札、古籍、契约文书、报刊、杂志、宣传品、印刷品、标语、日记笔记、舆图、书画等;
03
徽章证件
勋章、胸章、臂章、领章、帽徽、肩章、像章、纪念章、证章、聘书及各类证书证件等;
04
货币
金银币、铜元、铜钱及纸币等;
05
邮品
邮票、实寄封、纪念封、明信片等;
06
票据
各类债券、税票、金融劵、单据等;
07
老照片、音像制品
原版照片、胶片、唱片以及珍贵拷贝等录音录像制品;
08
其他
有较高史料价值的碑刻、拓片等。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
接受个人、单位将自己收藏的以上藏品自愿无偿捐赠。
2.有偿征集
对于收藏者愿意有偿转让其藏品的,经过专家鉴定后,将协商议价予以有偿征集。
3.寄存或借展
对于不便捐赠的藏品,经双方约定后可采取所有权不变,委托花都区博物馆代保管方式,或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采用借展的方式合作。
4.复制使用
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花都区博物馆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花都区博物馆。
四、征集要求
1.藏家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2.藏家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3.我馆将在征集公告发布后30日内确定征集意向,并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料提供人。
4.根据《广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规定完成征集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五、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甄选后,对符合我馆收藏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进行联系确定征集意向。
六、联系方式
凡愿捐赠或转让的热心收藏者,请以面谈、书信、电邮或电话等方式联系。
联系人:严小姐、何先生
电子邮箱:clb86801832@163.com
电话:020-8680183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华村107国道资政大夫祠
邮编:510800
我馆将组织专家对拟征集藏品进行认真甄选,期待您的热心帮助和慷慨支持!
广州市花都区博物馆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博物馆
编辑:花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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