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近一时期,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和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

然而

还是有一部分人掉以轻心或抱着侥幸心理

没能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给他人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为引导大家更加安全文明出行

现将近期电子警察抓拍的部分

礼让斑马线车辆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豫P168UA

川W099ZX

豫PF28508

豫PT0995

豫PCC689

豫AN07V8

豫PDE0730

豫A00D6U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不按规定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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