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孙克凡)7月10日下午,彬州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城关街道官牌村村委会公开审理自诉人梁某1控告被告人王某1、梁某2、王某2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启了一场村门口的刑事案件巡回审判。
本案由两名审判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自诉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秩序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标志之一。但邻里关系、家庭纠纷等小矛盾引发争议也不可避免,此类小矛盾若未能妥善处理,就可能演化为轻微故意伤害案件,甚至更加严重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原因主要在以下三点:双方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较弱,情绪激动易导致矛盾激化;双方积怨已深,矛盾化解难度大,最终积怨爆发,导致故意伤害犯罪发生;法治意识薄弱、法律观念淡薄。
此次开庭贯彻了“处理一案警示一片”的原则,以案释法,做好了普法宣传,让人们认识到“冲动是魔鬼”“冲动要担责”,尽可能学会用合法合理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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