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7月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陕西省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乃延(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榆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乃延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府谷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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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府谷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信息显示,王乃延生于1964年2月,府谷县孤山镇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曾任府谷县委常委、米脂县委副书记、府谷县委副书记等职。

据榆林市纪委监委2024年1月11日消息,王乃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任职期间收受巨额财物

被通报“在工程领域破坏营商环境”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在7月3日榆林市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中,包括了“王乃延在工程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1994年9月至2022年4月,王乃延任府谷县庙沟门镇党委书记、府谷县委副书记、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王乃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王乃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李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