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直诉制度在专制社会的实施和运行为含有冤屈而诉讼无门的人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为疏导民怨、体现当权者的仁政以及实现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登闻鼓制度形成的初期是兼具诉讼和言谏的双重功能的,之后随着言谏制度的发展完善,形成了独有的言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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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诉制度与“登闻鼓”

西周和汉朝是中国古代直诉制度的萌芽和探索时期其中西周的“路鼓”和“肺石”制度是中国古代直诉制度的起源汉朝的“击鼓上言事变”和“上表”是对西周直诉制度的继承和进一步发展。无论是西周时期的“路鼓’和“肺石”制度还是汉朝的“击鼓上言事变”和“上表”制度在具体规定和实施方面都处于摸索时期,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是十分全面和填密,但却为后代直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借鉴。该制度对于使冤屈的人的冤屈得以昭雪,稳定统治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2、登闻鼓的演变

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的大变革时期,诸侯国争霸,战乱频繁,各国都没有精力系统地建设本国的制度,在国家尚未安定的大环境下,作为标榜德政和监督司法审判作用的“鼓”没有设置。春秋战国时期思想百花齐放,各家争鸣,“鼓”虽然没有设置,但这一时期开放的思想对后来登闻鼓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秦朝统治短暂,期间并未见关于“鼓”的记载,“鼓”的制度并没有保留下来。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厉行专制政治,不允许更多人通过击鼓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冤情以及上书议论朝政。魏晋时期,“登闻鼓”这一名称不是一直使用,一段时期称为“谏鼓”,一段时期称为“登闻鼓”。太兴元年(318)六月戊戌,晋元帝“封皇子晞为武陵王。初置谏鼓谤木”,这也表明西晋虽然出现“登闻鼓”,但“登闻鼓”的名称并未固定下来,东晋仍然使用“谏鼓”的名称。魏晋时期鼓的名称也没有固定下来,有时称为“谏鼓”,有时称为“登闻鼓”。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战乱,谏鼓并未流传下来;秦朝统治短暂且专制,并未设置登闻鼓。汉代继承先秦时期“谏鼓”,称为“击鼓上言事变”。三国时期由于社会动荡,谏鼓并未流传。西晋时期“登闻鼓”这一名称出现,但魏晋时期登闻鼓的名称并没有固定,有时设置登闻鼓,有时设置谏鼓,尚在探索时期。直到南北朝时期,登闻鼓的名字固定下来,隋唐时期登闻鼓制度也进入长足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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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登闻鼓机构接收进状内容

宋代登闻鼓机构作为一个信息传递机构,官民通过击打登闻鼓,将自己所诉之事以鼓状的形式交由登闻鼓机构的官员,再由登闻鼓机构的官员来决定是否进呈给皇帝,皇帝再决定是否审理,以及如何审理。宋代登闻鼓院、登闻检院和理检院虽然都接收诉讼不得理和机密文状,但三大组织机构在其受状内容有所侧重,登闻鼓院接收臣民申诉诉状,登闻检院接收臣民机密奏章、鼓院未解决的鼓状,理检院侧重于接收登闻鼓院和登闻检院未接收的理雪诉冤鼓状。宋代登闻鼓机构不得接收其余闲杂妄求恩泽的文状,一切不属于进状事项内的文状,登闻鼓机构都不予收接,如果违反则科其罪责,以保证登闻鼓机构的正常运作。

2、宋代登闻鼓机构的运作

宋代通过登闻鼓进状的主要是在京城的官吏和百姓。咸平三年七月,宋真宗下诏:“幕职州县官及在京诸色人陈诉,并令于鼓司、登闻院投状”。可见,宋代京城内外的人可以到京城鼓司和登闻院击鼓进状。宋代举人在击鼓进状中是个很特殊的群体,击鼓案例较多,更为重要的是历代皇帝都很重视举人击鼓进状,对其所述事件亲自查看。南宋时期社会动荡,战乱不断,许多北方官民来不及跟随朝廷南下,一部分沦落外邦,南宋朝政稳固之后,并没有排斥归正人,反而对于沦落在外邦返回本朝投归正统的人员是比较宽容的,给予他们诉冤进言的权利,更加体现了登闻鼓机构所面向的进状人是非常广泛的。贬谪官员和蛮人不允许击鼓进状,贬谪官员被恩赦或其家属可以击鼓进状。从击鼓进状的人和事件来看,有本人直接击鼓进状和第三方介入击鼓进状两种情况。第三方介入击鼓进状多为理雪冤屈的案件,多数冤屈案件通过其家人亲属击鼓申诉,或者是贬谪官员通过家属击鼓进状鸣冤。登闻鼓机构接收实封和通封的鼓状,二者适用范围不同。实封是指进状人将保密内容或急速文字采用密封的形式直接上呈皇帝的一种文书封装方式,通封为常呈文字上呈皇帝的一种不密封的文书封装方式。宋代登闻鼓机构要明确保人的姓名、住处等信息,确保进状有序。登闻鼓机构官员要仰诉事人于状前开坐经由官司结绝告示,令检、鼓院官当面审实。宋代官民到登闻鼓机构进状,登闻鼓机构接收鼓状后,命官员看详鼓状所陈事理。登闻鼓机构对鼓状的看详是进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经过登闻鼓机构官员与进状人所展开的行与不行的讨论,如果符合收接规定,将鼓状上呈;如果鼓状不符合上呈,则退回鼓状,严重者可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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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宋代登闻鼓机构为臣民提供了向最高统治者下情上达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登闻鼓机构虽不属于正常的诉讼程序,但是其并不与现行的诉讼程序冲突,官府不受理的案件即可到京城击鼓进状,在一定程度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登闻鼓机构为官民百姓提供了一条伸冤渠道,一定程度上减少臣民因冤情无处上诉而引发的逆反心理,从而激化社会矛盾。诉冤的进状人投报官府,如果不进行受理,即可到京城通过登闻鼓机构击鼓进状,皇帝为击鼓进状者受理冤屈,为其洗冤解难,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蒙冤臣民因不能洗冤而产生对社会的抵触以及不满情绪,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南宋朝政稳固之后,并没有排斥归正人,对于沦落在外邦返回本朝的人员是比较宽容的,给予他们诉冤进言的权利,体现了社会动荡时期登闻鼓机构更加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登闻鼓机构给予了臣民直接向最高统治者伸冤的机会,有效地防止了冤屈的雍蔽。当一般的诉讼的渠道不能满足臣民诉讼需求时,就需要登闻鼓机构来弥补这一空缺。宋代登闻鼓机构具有通达幽滞,下情上达的作用,能够避免臣民冤抑无处申诉而导致人怨鼎沸,产生不满报复的心理,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

2、有利于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宋代登闻鼓机构为统治者拓宽了信息渠道,统治者通过官民的上疏,调整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登闻鼓机构是最高统治者全面、快速获取信息的渠道之一,皇帝可以利用获得的信息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员以及臣民,在此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决策,有利于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尤其是社会发生大变革时期,登闻鼓机构是一个非常全面、快速的获取中央和地方信息的渠道,统治者可以根据所获信息,制定合理的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统治。登闻鼓机构是臣民与最高统治者之间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最高统治者监察朝廷官员作风。最高统治者通过登闻鼓机构达到监察百姓和官员的作用,登闻鼓机构将鼓状交由皇帝处理,一方面提高了行政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得皇帝能够全面掌控信息,有利于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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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直诉制度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很多的积极作用。所以历代统治者对直诉制度都比较重视。登闻鼓的出现为统治者拓宽了信息渠道,统治者通过官民的上疏,调整政策,有利于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参考文献:

《宋刑统》

《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