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邓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源头化解行政矛盾
今年以来,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府院联动,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庭前协调化解作用,使不动产确权登记服务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24年3月,赵某、王某以邓州市某建筑公司侵占自家土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调阅相关档案,组织分析研判。经多方核查:2002年,赵某、王某等人通过法院拍卖某资料公司的房产,获得了各自在该处的房产;2004年,该资料公司因无力偿还金融部门贷款,被法院协助执行该资料公司部分土地(含赵某、王某等人通过拍卖取得该资料公司房产占用的土地)出让给农村信用联社;2012年农村信用联社转让该宗地部分土地给邓州市某建设公司,邓州市某建设公司于2012年申请办理了该宗地的土地登记。
为做到案清事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联系该建设公司,通过多次协调,最终该建设公司申请变更登记,解决了占压问题,也解决了赵某、王某系在心头二十多年的心结,为后续登记遗留问题的办理畅通的渠道。赵某、王某也于2024年6月26日主动向法院提起了撤诉。
2024年6月,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新野县法院来函,安某甲申请撤销安某乙于2021年农房登记时办理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起诉状了解到两人是姑侄关系后,立即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现场调查。
经多方了解,安某甲和安某乙姑侄两人因为案涉房产缘故,关系一度很紧张。2021年安某乙登记了案涉房产,造成矛盾升级。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对安某乙以案释法,同时动员周边的亲戚朋友做其思想工作,使安某乙认识到办理登记行为不当,主动于6月25日申请了注销登记。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告新野县法院,原告安某甲于6月28日提起了撤诉申请,姑侄两人矛盾得到了缓和。
下一步,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发挥行政调解在诉前、诉中化解行政矛盾的重要作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化解行政矛盾,通过有效措施实质性化解争议,合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
来源: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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