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天骄北麓小区16栋有住户往下扔东西,把楼下的商户和行人吓得不轻。更加令人无语的是,类似的高空抛物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从市民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事发时有人从右侧窗户向楼下扔出一个物体,当该物体坠落后,楼下的商户上前查看才发现是一辆玩具车。

市民拍摄画面

7月9日在事发地,记者注意到有一些玩具碎片散落在地面上,该片区域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还竖立了一块非常醒目的牌子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附近商户:“就是上面扔丢东西下来,是一个玩具,你们可以看看,然后也没有找到具体是哪一家丢的。”

附近商户:“保安来说就是前面那边也有,这边偶尔也会扔东西,只是最近比较明显。”

附近商户介绍,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他们报了警,民警也赶到现场调查。而小区高空抛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抛的东西可谓是五花八门。

附近商户:“我们见得多的烟头,还有零星的一些垃圾。”

快递员:“当时就是我去楼上收件,我就在三轮车边上打包,上面一个西红柿突然啪就掉下来,掉在那个边上,溅了我一身都是,差一点就砸到我的头上了。”

记者:“你知道是谁丢的吗?”

快递员:“抬起头来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应该是直接在楼上扔出来。”

记者:“这样的事经常发生吗?”

快递员:“这个小区天天发生,不是经常,我都看见过好几次了。”

记者采访时,看到地面上的玩具碎片,还以为是此前高空抛物留下的,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些玩具竟然是刚刚才抛下的。

附近商户:“我都没看见,这些昨天(丢的)已经没了。”

记者:“还以为是昨天(丢)的。”

附近商户:“不是不是,昨天(丢的)是小车子,刚刚我们中午出去吃饭都没有。”

针对高空抛物事件,记者找到小区物管了解情况。

天骄北麓小区保安队长:“事后我们去(疑似抛物住户家)敲门,但是敲不开,怎么敲都不开,警察和我们保安一起上去。我们只有继续跟进,打电话联系。(7月8日)丢东西的估计还是小朋友,小朋友从家里面的窗户丢下玩具、矿泉水瓶,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小区物管根据视频画面并不能准确定位高空抛物的住户户号,只能划定几家疑似的户号,随后保安与记者上门挨家进行询问。

记者对话住户:

“你好,我们是电视台的。请问家里面是不是有小朋友?”

“没有,只有我们两个老人。”

“有没有丢东西下去?”

“我们什么都不会丢。”

保安、记者对话住户:

“你好,你们家里有小朋友吗?”

“没有,我们就三个大人,就这个方向的窗户。昨天有人来调查了,进去看那个窗户了,你们可以进屋来看,没事。”

经过一番寻找,最终并没有找到高空抛物的源头。

天骄北麓小区保安队长:“之后我们会在每个楼层张贴相应提示,然后敲门询问,通过电话我们只能联系业主和派出所这边,社区、民警配合一起沟通,找到这个住户。”

何为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是指从高处抛掷杂物的情况。高空抛物很容易造成他人损害,尤其在人群及车辆密集的生活区,不但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根据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还可能涉及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无论是故意还是意外,无论物体大小,高空抛物造成损害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53条、1254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高空抛物根据其违法行为视情节严重认定情况处理,有可能涉嫌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高空抛物罪等,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其处罚根据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来判定,情节严重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不但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内容整合自云南省司法厅、云南发布

编辑:李彤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