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逆向骑行,

和另一个骑行者相撞,

事故造成另一个骑行者的车受损,

而这自行车价值十几万!

光是维修就花费几万元了,

这钱男生该赔吗?

近日

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

滨江道骑行中发生的碰撞事故

一名13岁男生逆向骑行

与对面的骑行者相撞

导致车辆受损

产生2万多元的高价赔偿费用

2023年5月的一天晚上,

13岁的小于在父亲陪同下

来到浦东滨江骑行道骑车,

与对面行驶来的隋先生交汇时,

两人避让不及,车头相撞,

造成隋先生受伤及他的高价自行车受损。

据悉,

隋先生的这辆自行车价值十几万元。

上诉人隋先生说:“当时后轮开裂,

碳纤维碎了,整个轮子就报废了,

三四年前一对(轮子)的价格在5万元左右。”

对于此次事故

隋先生认为

小于逆行导致事故发生

要求小于一家赔偿

近3万元的车辆损失费

以及千余元的医疗费等

小于家长则认为

隋先生车速过快、车灯晃眼

作为成年人

更应当注意减速避让

被诉人小于母亲说:

“(对方)车速很快,

我儿子当时也有吓到,

因为灯一闪一闪的,他当即停车,

但对方没有避让,一下撞过来了。”

赔偿金额没能达成一致

隋先生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酌定,

小于逆向行驶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隋先生未尽到注意义务承担次责,

由于一审时隋先生未修理车辆,

车辆损失费需等到实际产生修理费后

另行主张,

一审判决小于家长赔偿5千余元。

隋先生提起上诉

并在二审时提交了

29998元的维修支出证明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

小于逆行,违反一般交通规则,

在观察到对向来车后,

没有及时回到正确车道,

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由于小于车前没有车灯,

隋先生的观察能力受限,

双方接近后,隋先生已做出避让动作,

但确实避无可避。

最终,法院认定

小于在事故中存在过错

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隋先生自愿承担20%责任

综合各种损失后

法院判决小于家长

最终共计赔偿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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