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图据法院

7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十周年联合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2014—2023年,四川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2.89万件,决定救助2.73万件,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决定救助比例近95%。救助案件总量、资金总量居全国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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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会上介绍,在四川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中,救助类型覆盖民事、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信访等领域,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格局。3件案例先后入选第一届、第二届“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2件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法院2018年十大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四川法院坚持“应救尽救”,服务大局成效持续拓展。与保障基本民生深度融合。优化救助理念,畅通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救助程序,及时高效支付救助资金2.99亿元。聚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依法救助因诉讼引发基本生存困难的群众3.24万人。

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明确协作机制核心内容,与重庆高院会签《关于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细化12项具体工作举措,以司法救助协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

立足服务保障“省之大计”,2023年以来加强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法院联动救助力度,聚三级法院之力救助涉诉生活困难群众58人235.5万元。

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执行类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6项规定,细化执行类案件救助条件、加大对涉基本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救助力度,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胜诉权益兑现保障,依法开展执行类案件救助2.58万人3.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