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谷胡村镇南阳村网格员张秋风在“警网融合”调解室值班时,成功调解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打架矛盾。

王某和李某是某玛钢厂的同事,二人在工作时因琐事产生矛盾发生口角,进而引起双方冲突,李某一时冲动将王某打伤,经区医院治疗后又转至省级医院,经医生诊断,王某左侧颧骨骨折、颧弓骨折。 由于伤势较重,王某报警,胡村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此案民事赔偿部分委托“警网融合”调解室进行调解。

张秋风经过了解此案件后,认为此事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因为李某动手打人,给王某造成了实际伤害,从法律的角度考虑,李某已触犯法律。

张秋风考虑到双方都是同事,以后可能还要一起共事,选择对李某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尽量取得王某的谅解。

于是网格员张秋风将李某和王某约至“警网融合”调解室,对李某说:“冲动解决不了问题,打人是违法的,而且你俩都是同事,打架造成王某的人身和心理伤害,既伤了和气又造成严重的后果。我相信你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现在说什么也改变不了结果,重要的是怎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好好跟王某道个歉,争取王某的谅解。”王某说:“我这伤也不轻,后续治疗也需要不少钱,我这段时间也没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后续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我也不多要,20万就行。”

看到李某面露难色,张秋风耐心地劝说道:“打人本就是你不对,而且王某左侧颧骨骨折、颧弓骨折,的确需要养伤,不能工作,是不是应该赔偿他的医疗费?我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赔偿的款项具体算了一下,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8万7千元。”李某考虑了好一会,最终同意赔偿。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人性化的耐心协调,由李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医疗、误工、营养等费用。同时王某也写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李某的相关责任。双方都表示以后不再为此事发生任何纠缠,握手言和,该起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要学会掌握自己的情绪,而不是让情绪掌控大脑。发生矛盾纠纷时,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在与他人发生厮打时应当知道并预见产生的后果,凡事三思而后行。

来源:太谷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