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唐山市曹妃甸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逐户开展排查

全面摸清适龄义务教育儿童少年

底数和入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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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我区控辍保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全文可戳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哦)

工作目标

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高度关注困境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学习困难学生、区外就读学生等控辍保学重点人群。各单位形成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为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措施

01

充分压实责任

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政府、学校、社会联控联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02

开展秋季开学初大排查

每年秋季开学后,以场镇(街道)为单位,由场镇(街道)牵头,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逐户开展排查,全面摸清适龄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包括未登记常住户口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登记户口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以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为重点,建立区、场镇(街道)、村(居)、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全面动态掌握适龄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包括未登记常住户口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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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各中小学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摸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信息,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学籍变动手续,完善学生学籍档案,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校学生实际一致,做到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各义务教育学校每月上报《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月报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人群控辍保学动态监测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情况台账》,便于及时发现辍学学生并立即启动劝返程序,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若有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纳入台账管理,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详细记录劝返过程和结果。

04

落实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学校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无故1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2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学校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场镇(街道)和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同时指派责任教师协同场镇(街道)、村(居)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非本地户籍的应同时向学生户籍地场镇(街道)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场镇(街道)在接收到辍学学生所在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所在地村(居)发出《辍学学生通知书》,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由场镇(街道)或者区教育体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相关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5

特别关注重点人群

特别关注困境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学习困难学生、区外就读学生等控辍保学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原建档立卡家庭、防贫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建立台账外,还要建立包联责任制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无一人失辍学。对残疾适龄人口,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对于专家委员会认定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学生,尽量采取随班就读方式。不能随班就读的,区特教学校安排就读或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区外就读学生,不仅要掌握每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就读情况,还要加强与就读学校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最新动向。

来源:中国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