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心痛的事件,一女子因为早产,花费20多万保胎治疗。出院后,又花费万元聘请铂金月嫂,然而铂金月嫂在上岗首日,婴儿就因呛奶而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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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陕西西安的李女士,今年34岁。2024年一月份,李女士突然早产,住进了医院。

因为李女士年龄也大,她和丈夫及家人对孩子都很看重。为了保住孩子,夫妻二人花费20多万元,让婴儿在医院住了足足三个月,直到达到正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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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5日,在孩子快出院之前,李女士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出院后得到更专业的照顾,就花费一万多元,在天鹅到家聘请了一名铂金月嫂。

据相关资料显示,天鹅到家于2014年成立,隶属于到家集团,于2020年9月正式更名为“天鹅到家”。

随后孩子出院,但是李女士聘请的铂金月嫂因为有事没法立刻到岗,天鹅到家在跟李女士协商后,就先派了一个黄金月嫂过来顶替。

2024年4月10日,李女士聘请的铂金月嫂到岗第一天上班。但是李女士家人通过观察发现,这个月嫂却并不专业。为此,李女士当天多次跟天鹅到家平台联系,要求更换月嫂,平台的回复是尽快处理。

而就在当天晚上,李女士的丈夫突然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平时给孩子喂奶也就十几分钟的事情,但铂金月嫂进去喂了半个小时还没出来。

李女士的丈夫就进入婴儿房间查看,发现婴儿浑身发紫,就试图唤醒婴儿,孩子却没有反应,就紧急送往医院。

而整个过程,金牌保姆并没有任何的解释。还是在抢救的过程当中,护士说孩子怎么有这么多的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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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显示孩子的肺部有大量的奶液,医生从孩子的嘴巴和鼻子往外吸,用来盛装的塑料小桶,底部都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奶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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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孩子抢救无效最终死亡,李女士及其丈夫怀疑是铂金月嫂喂奶不当致使孩子死亡,选择了报警。但是警方经过调查后,认为月嫂并未构成过失杀人。

2024年5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浐灞生态区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警方的鉴定结果为:“孩子符合因奶液吸入性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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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及其家人申请复议,但是警方驳回立案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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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李女士夫妻二人曾多次向天鹅到家讨要说法,但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却是,他们购买的有保险,只承担该事件10%—20%的责任。

更可恨的是,天鹅到家清除了给这对夫妻提供服务的相关信息,1万多的费用没有退还,也没有一句道歉。

无奈之下,李女士将事情经过发布在网上,引发媒体的注意。

2024年7月13日,有记者联系了李女士,李女士表示,事发之后,平台一直都是冷处理。作为家属,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希望给孩子一个说法就行,只要公平,别的不奢求啥。

记者联系了天鹅到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公司的相关部门正在了解、确认相关情况。.

此事经由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铂金月嫂的行为到底是不是过失致人死亡呢?有网友认为,孩子之前好好的,这个铂金保姆以来,孩子当天就呛奶死亡了,肯定是这个月嫂的问题。但是也有网友认为,警方调查后认定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且也多次驳回立案申请,说明的确是有证据支撑这个决定,不能因为人死了,就将责任归到月嫂。

这个问题,是网友争论最激烈的地方。那么,什么是失致人死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也就是说,假如是因为月嫂照顾婴儿时因为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导致的呛奶死亡,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曾经发生过一起事件,一名保姆外出打麻将,将被照顾的婴儿交给不满16岁的儿子照顾,最终婴儿呛奶死亡,保姆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但是,假如婴儿呛奶死亡是一起意外或者因为婴儿本身体质的缘故,那么照顾者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

两者的认定,主要取决于照顾者有没有违反对婴儿的安全注意义务。这方面也不能是谁死谁有理,还是要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链条支持。

此次事件目前的结果是,警方认定孩子符合因奶液吸入性窒息而死亡,但是不认为月嫂过失致人死亡,驳回立案申请。

其次,月嫂就没有一点责任了吗?上面我们讨论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一般门槛都是比较高的。虽然警方不认可过失致人死亡,但是,李女士及其家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对月嫂及平台进行追责索赔。

此外,李女士及丈夫,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对于孩子的健康状况理应负有合理的注意义务,同时也应对密切护理孩子的月嫂予以适当关注,并视情况作出合理的应对。

再次,平台推卸责任的行为让人诟病。不管是本次事件中的天鹅到家平台,还是其他的平台,都有推卸责任的通病。这些平台大都是一个第三方平台,收钱的时候,两头都收取佣金,一旦出了问题,通常都以自己只是介绍为由,进行推卸责任。

钱是一分不少,基本的监护管理责任,那是一点都不想承担。找不到人,或者找到了人,不承认、推脱,一个拖字,让消费者维权之路漫长而又艰辛。

最后,建议李女士及其家人直接进行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也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建设。

网络平台是带给了人们方便,但是网络平台应该在法律法规的监管下运行,消费者的权益,也应该受到合理的、公平的、公正的对待。网络可以是缥缈的,但是消费者受到消费侵权的维权不能是缥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