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关于有关机构和人员冒用我单位名义

非法从事商业推销活动的声明》

近期,我局接到部分单位及群众举报反映,部分社会人员冒用我单位名义承揽测绘业务,承诺能通过审批,收取测绘费用。就此,我单位严正声明如下:

1.我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在测绘方面的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测绘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我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不从事具体的测绘业务。

2.我单位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以我单位的名义承担市场化测绘业务。

3.我单位将就此事进行调查取证,保留采取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等权利,坚决维护我单位形象。

敬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以免上当受骗。为了维护广大群众及单位的利益,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向我局举报或直接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报案。

举报电话:0538-5390028(调查测绘和信息科)

特此声明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2日

来源: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