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参保群众用药负担,我市持续推进“医保便民药店”建设工作,按照江苏省“五统一”标准建设运营,即统一挂牌管理、统一专区专柜、统一价格公示、统一制度上墙、统一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设完成21家“医保便民药店”,“零差率”销售国家集采药品、国谈药品。“医保便民药店”的建成不仅能够满足参保人员的日常用药需求,还能够让参保人员在家门口就能买得到价格低廉、质量可靠的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

海安市21家“医保便民药店”名单和地址如表所示:

供 稿:医保中心

编 辑: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