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犯罪行为采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形式,一方面可以通过刑事公诉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刑罚制裁;另一方面,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让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确保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然而,一些被告人可能因经济拮据,无力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费用。

日前,上海金山法院发布《轻罪治理审判白皮书》,白皮书中的一起案例中,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被告人方某与起诉人达成协议,履行六十九天的生态环境公益劳动,以替代承担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

“电鱼”后无力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用金山法院探索“劳务代偿”改善环境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被抓获

2023年3月9日23时许,被告人曹某和方某在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内,相约一同前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某水域各自驾船实施非法捕捞行为。

在上述水域,方某使用蓄电池、逆变器、网兜电击捕捞水产品40.86公斤,曹某在上述水域使用相同方法捕捞水产品37.86公斤。

3月10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上述捕捞水域抓获曹某,方某当场逃跑后被民警抓获,同日查获涉案工具及渔获物。涉案渔获物活鱼已放生,死鱼已作无害化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曹某、方某在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间使用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国家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系统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经审理,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被告人曹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二、被告人方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又十五天, 缓刑五个月又十五天。三、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四、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曹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因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人民币27064.4元。五、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曹某就非法捕捞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还与被告方某达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方某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人民币1000元,用于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二、被告方某履行六十九天的生态环境公益劳动,以替代承担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人民币27814.72元,由协执单位金山区司法局管理和指导。如未履行上述生态环境公益劳动,则仍应承担相应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三、被告方某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对话法官:什么是“劳务代偿”?

什么是“劳务代偿”?为什么上述案件中的方某可以通过生态环境公益劳动承担相应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对此,记者对话了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青。

记者:我们注意到,方某和曹某结伴捕鱼,且方某捕水产品的重量比曹某还要高,为何方某被判拘役的期限和缓刑的期限短?法院综合哪些因素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法官:这个案件有两名被告人,一名是曹某,一名是方某。他们两个人结伴去捕鱼,案件中方某的捕鱼数量是大于曹某捕鱼的数量的。但是,我们在判决的时候,曹某判决拘役的期限和缓刑的期限都比方某要长。这是因为我们结合了曹某和方某案情的情况,方某是第一次去进行电捕鱼的情况,而且他的悔罪态度比较好,愿意接受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劳务代偿”的形式。

曹某之前就有“电鱼”的行为,这是他第三次被刑庭处罚了。前面两次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相应的情节,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是,在本次捕鱼过程中,他已经达到了刑事处罚的最低限度,结合他前面有两次相应的行为,他是一个再犯、有劣迹前科的情况,所以即使他的电鱼数量没有方某的数量多,但是他的量刑要比方某的重。

记者:劳务代偿是什么?

法官:我们在这个案件探索实行了一个“劳务代偿”的方式。这种方式是针对轻罪的、被告人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是特别大的案件。这些案件在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以及他有比较强烈的通过“劳务代偿”的形式来改善环境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替代性修复的方式。对于生态环境的损害,我们通常是采用一个经济量化的标准。但是,案例中方某的经济状况非常困难。他上有一个老母亲,下有两个子女,自己离异了,又没有稳定的收入,那么按照他的情况,其实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方面是有比较大的困难的。

我们也了解到,金山法院花开海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跟他居住的地方是相距不是特别远,他的年龄不是特别大,也适合从事一些简单的生态环境劳动,所以结合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探索了“劳务代偿”的方式,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社区矫正机构的社工一起,对方某每天的工作量以及工作内容、工作态度、工作成果进行一个考核量化。最终对方某我们是确定了69天的一个劳务代偿的方式。

我们花开海上司法保护基地其实是一个比较大的自然景区,一年四季都会有比较好的应季观赏植物,方某会服从花开海上工作人员管理,在景区里面进行一些种树拔草、清理河道、巡逻工作。这些工作相对而言技术难度并不是特别大,只要能够服从安排,认真劳动,都是能够完成的。

他本人的劳务代偿意愿也是比较强,而且服从管理,最后履行的效果很好,他也确实达到了一个悔罪、改善环境的一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