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国防历史上曾长期实行“大军区”体制,所以在军队系统单位和军队领导干部中就有一种很高的规格级别被冠以“大军区级”之称,而如果能升任“大军区级”那就意味着可以被授予上将军衔了(这可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所能达到的最高军衔了)。此轮军改前,七大军区、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部队、武警部队还有国防大学、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等单位及其军政负责人都是典型的“大军区级”,至于解放军四总部那就更不用多说了。那么,除此之外,我国还有别的单位是“大军区级”或者说可以享受大军区级单位的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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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之前,公安部虽然是国务院的正部级组成部门,但却下辖有三个正军级单位、领导管理着近30万的公安现役部队,同时对于武警部队还有一定的领导指挥权、公安部部长更是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因此,2018年前的公安部,其不仅实力很强大、而且职责权限也很突出。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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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以前,公安部部长按惯例都要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军改前,武警部队实行的还是军地双重领导体制、列国务院序列,各级政府对于本辖区的武警部队拥有一定的指挥权。于是,出于工作需要,自1984年开始,从第五任公安部部长到之后的历任公安部部长都会出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之职;而最后一个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的公安部部长是郭声琨,郭声琨于2013年——2017年10月期间一直兼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但郭声琨之后的公安部部长继任者赵克志,其于2017年10月接任公安部“一把手”,但他在任期内始终没有兼任过武警部队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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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并不是所谓的虚职,而是实实在在的领导职务,“武警部队第一政委”虽然与武警部队政委是平级的,但“第一政委”的排名更靠前。

那么,为什么从2018年开始,公安部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的惯例会被打破呢?这是因为,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改为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进一步确立了军队地位,不再列国务院序列。这也就意味着公安部自此失去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权,专注于“警”的工作、不再涉及“军”的领域,从而分清了“军是军、警是警”,二者不能有混淆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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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以前,公安部下辖着三个正军级领导机构、领导管理着近30万的公安现役部队。当时,边防、消防、警卫三大警种虽然列武警现役序列,但是却由公安部具体领导管理;说白了就是挂武警的名、占用武警的现役编制,其实际工作还是由公安部在负责牵头推进。所以,边防、消防、警卫三大警种的领导指挥机构也就是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警卫局(均为正军级)都是列在公安部的内设机构序列中的,分别称作公安部四局、公安部七局、公安部八局,局长、政委都是武警现役少将(接受公安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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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边防、消防、警卫三大警种部队合称为公安现役部队,其中公安边防部队有10万人、公安消防部队有18万兵力、公安警卫部队的总员额也有上万人,合计就是近30万的规模(几乎占到了当时武警部队总人数的近一半)。不过,在2018年的跨军地改革中,边防、消防、警卫三大警种部队都整建制的退出了武警现役序列,分别移交相应的国务院职能部门,改编为非现役的专业职能力量。例如,公安边防部队绝大部分力量在2018年底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改编为相应的移民管理警察队伍,执行人民警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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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2018年以前,公安部部长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公安部下辖着三个正军级领导机构、公安部领导管理着近30万的现役部队,这些表现和设置都足以充分说明当时公安部享有“大军区”的权限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