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过后

各位家长关注的就是查成绩了

2024陕西中考成绩什么时候能查?

在哪儿查?

目前,已有七个市已经公布查询时间

其他市暂未公布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宝 鸡 市

1.公布时间:7月15日

2.查询入口:宝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公布宝鸡市2024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告

根据《宝鸡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宝市教发〔2024〕121号)和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宝鸡市2024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30分,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80分。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考生于7月17日8:00至7月19日18:00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中考中招系统”填报志愿,逾期不补报。

二、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执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宝鸡中学、宝鸡南山中学对全市中考成绩前360名考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四、按照省教育厅批准,渭滨区职教中心、凤翔区职教中心、眉县职教中心试点开办综合高中班,每校招生计划200人,纳入全市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

五、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班均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六、各县区教体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本县区公办高中及综合高中班录取指导线。

宝鸡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咸 阳

1.公布时间: 7月15日12时

2.查询入口:

(1)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页面导航栏“中考中招”栏目查询。

(2)直接登录网址()查询。

(3)关注“咸阳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栏目,进入“中考查分”栏查询。

3.填报志愿:

7月17日8时至7月19日12时

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填报。

2024年咸阳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市上划定了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现予以公布,并就招生工作提出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各批次招生最低控制线

全市统招最低控制线、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

具体如下:

咸阳市区(秦都区 、渭城区)537分

三原县504分

武功县、泾阳县、彬州市488分

兴平市472分

礼泉县、乾县463分

旬邑县454分

永寿县、淳化县444分

长武县428分

特长生招生最低控制线为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75%。

二、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范围

2024年7月17日8时至7月19日12时,考生须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填报志愿。未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各类志愿一次性填报,分类予以录取。志愿填报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要提醒考生慎重填报。各批次志愿填报范围如下:

(一)全市统招批次。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渭城中学、咸阳启迪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批次。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咸阳市区考生可以填报市区内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其他县市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的特长生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他类志愿。

三、八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2024年7月16日12时至7月19日12时,考生可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查询八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四、综合高中班招生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4〕745号)精神,2024年咸阳市确定乾县职业教育中心与乾县杨汉中学,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与彬州市中学联合开展综合高中试点。乾县职业教育中心招收2个班100人,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招收4个班200人。招收对象为本县市内当年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为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单独编班管理,学制3年,执行普通高中现行经费补助标准和资助政策。综合高中班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综合高中班招生工作由所在县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乾县、彬州市要制定具体的综合高中班招生办法并做好招生工作,广泛开展试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就学方向。乾县、彬州市考生可登陆当地官方网站查询具体招生办法。

延 安 市

1.公布时间:7月15日10:00

2.查询入口:

方式一:

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

()进行查询;

方式二:

登录延安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方式三:

手机下载“i延安”APP(仅支持安卓系统),进入首页后,点击“全部”,选择“文化教育”板块,点击“延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3.填报志愿:7月17日8:00至7月19日18:00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中考中招系统”填报志愿

按照2024年延安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教科体(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辖区九年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了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点击图片 查看大图)

延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铜 川 市

1.公布时间:7月15日12时

2.查询入口: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

(网址:)

也可到各区县考试管理中心和中考报名学校查询考试成绩

3.填报志愿:7月15日15时至18日18时登陆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 http://113.143.34.91:8888/)填报志愿

2024年铜川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和技工院校招生各批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及录取日程安排公布

经铜川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铜川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院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日程安排予以公布:

一、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示范高中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61分

二、普通高中特长生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22分

三、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50分

温馨提示: 请各考生及家长认真阅读《铜川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说明》,按照规范填报志愿。

监督电话:

铜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919-3185932

咨询电话:

市考试管理中心 0919-3192305

市教育局基教科 0919-3192380

市教育局成职教办 0919-3192325

耀州区考试管理中心 0919-6185721

王益区考试管理中心 0919-2182688

印台区考试管理中心 0919-4197001

宜君县考试管理中心 0919-5288977

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0919-3181341

铜川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

商 洛 市

1.公布时间:7月15日12时

2.查询入口:

方式一:访问商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

(),通过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方式二:关注“商洛考试招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slkszs),通过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方式三:携带准考证到县区招办、就读初中学校进行查询。

3.注意事项

(一)成绩查询期间,市县区考试管理、教研、电教部门集中联合办公(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关事项,请向各县区联合办公点咨询(地点及电话附后)。

(二)本次公布的成绩为考生在省内的第一次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

(三)为保障信息安全,成绩查询结果和防伪标识请勿在公共网络传播。

联合办公点及咨询电话

渭 南 市

1.公布时间: 7月18日12时

2.查询入口:

方式一:登录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wnksgl.com)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方式二:关注“渭南市教育局”(微信号:wnedu0913)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

方式三: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查询。

安 康 市

1.公布时间:7月10日公布

2.查询入口: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IP地址:61.185.131.172)

3.志愿填报:7月11日-14日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志愿,7月22日-24日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

此外

7月5日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体局、安康高新区教体局、恒口示范区教体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安康中学、市二中: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4〕11号)和《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管理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市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的招生管理机制,利用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报名、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县域实际,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不断完善招生保障措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汉滨区、安康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高中招生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统一归口汉滨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规范工作程序,科学编制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巩固全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果,不断完善高中招生政策,深入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模式,根据《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科学、规范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1.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确保县域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所有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2.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生录取,实行“公民同招”。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经审批的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安康中学、安康高新中学、安康长兴高级中学),由市教体局根据批复的办学规模、招生区域和招生范围,确定各学校在属地县(市、区)和市域内其它县(市、区)的具体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县(市、区)招生总计划和安康市中招志愿管理系统,规范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属地招生改革任务,2024年市域内实施跨县(市、区)招生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较2023年压减35.5%。

3.2024年全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共29所(招生区域、招生范围见附件2)。各县(市、区)要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根据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域内高中学校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等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审定后公布。高中招生拟录取学生信息实行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前置审核制度,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时间招生、同步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向被录取学生发放,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统一到被录取学生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盖章)后,由录取学校组织发放。

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学位供给情况、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计划执行等情况,编报辖区各高中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科学精准研究制定县域高中招生计划专项报告。

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需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后下达执行,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县域内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不能跨校调整使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编制辖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告(包括编制原则、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情况、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等)和招生计划申报表,经市教体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招生县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按照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符合定向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未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转为统招招生计划。安康中学、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安康高新中学三所学校招生计划(总计划和在汉滨区招生计划)及市二中、恒口高级中学招生计划按照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原则,由汉滨区教体局统一编制上报市教体局;安康长兴高级中学招生计划(总计划和在汉阴县招生计划)按照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原则,由汉阴县教体局统一编制上报市教体局。

7.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完善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小语种、拔尖创新人才等特殊人才招生录取办法,按程序规范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特殊类型招生由招生学校申报招生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师资力量,确定招生计划,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向省教育厅报备后执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申报“安康市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及招生计划,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审定后,报市教体局审批备案。

8.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

三、明确政策规定,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保障回户籍地县(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考试和同条件录取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有关规定,除中省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本市户籍在外省、省内外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应在中考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方可向户籍地高中申请转学。因外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限制不能在中考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在8月10日前向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考试成绩(由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分数和等级证明)、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中考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录取分数线证明)、户籍证明等资料,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方可被户籍地同类别普通高中录取。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由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以正式文件(附佐证资料)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市教体局审定,逾期不予受理。

四、严格政策导向,加强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 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省外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录取备案审核通过结果与学籍注册及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线下生”、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违规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学生由外省、本省外市、市内外县转入户籍地就读的,应同时将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转入户籍地就读学校。

五、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按照安康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和纪律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招生政策的现象给予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1)。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经网络招生录取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可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于顶风违纪违规的民办学校,应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顶风违纪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教体局将全面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全程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评价内容,全面加强督导检查。

附件:1.2024年安康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2.安康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及招生区域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陕西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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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姜 琼

审 核 | 张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