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7月15日通报,据迪庆州监委消息:日前,经迪庆州委批准,迪庆州监委对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余建春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余建春身为领导干部,把“党外”当法外,毫无法律规矩意识,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薄,利用职权帮助他人晋升;趣味低俗,长期痴迷于打麻将;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余建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公职人员道德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迪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迪庆州委批准,决定由迪庆州监委给予余建春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