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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香港《施政报告》中

提出要推行一项就业计划

今天,这项计划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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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

符合条件的人士

最高可获2万港元津贴!

什么是「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

这项计划是为了让40岁或以上的、目前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的香港居民重新投入工作,而高达两万的津贴就是诱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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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计划,合资格人士的补贴详情如下:

  1. 参加者连续完成六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10,000元津贴;

  2. 连续完成12个月全职工作,可再获发10,000元津贴;

  3. 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

  4. 每名参加者在计划推行期间可获最多20,000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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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定义,全职工作是指“按连续性合约受雇及每星期工作时数最少30小时”;兼职工作是指“按连续性合约受雇及每星期工作时数少于30小时”。其中“连续性合约”是指“雇员如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

此外,打散工的情况也可能可以算做全职或者兼职。具体而言,每连续30天内的总工作时数达76小时可视作兼职工作;每连续30天内的总工作时数不少于128小时,视作全职工作;但是要注意,参与计算工时的时候,只能计算30天内的最多5名雇主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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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者的要求是:

  1. 年满40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

  2. 申请前在香港连续3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包括受薪、自雇工作或经营业务);

  3. 可在香港合法受雇,但不包括来港就业、就读、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或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4. 与雇主没有亲属关系;

  5. 并非受雇公司的东主、合伙人或董事。

合资格申请者除了可以获得津贴,还可以获得就业支援及跟进服务,相关服务由香港工会联合会及港九劳工社团联会提供。

雇主也能获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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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了鼓励雇主聘请参与计划的申请者,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时参加“中高龄就业计”,获发在职培训津贴。根据“中高龄就业计”,雇主可就雇员接受的在职培训,获得每个月4,000至5,000港元的津贴,总共可获得3至12个月的津贴。

去年的《施政报告》在预告这项计划时提到,港府重视本地劳工优先就业原则,会加强本地劳工培训、支援和保障,释放更多劳动力和提升劳工生产力,开创高质量就业机会。

了解更多有关“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的详情,可在后台发送消息“再就业”获取香港劳工处网站入口。

部分资料:香港劳工处、香港2023年《施政报告》等

文中图片来源:香港劳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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