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银行的人都知道,银行柜台上有醒目的几个大字,“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那么,我们能不能从字面意思理解为无论哪一方大意失误,一旦离开柜台都是不用负责任的呢?答案显然不是的。要是在以前,储户取钱必须拿着存着或者储蓄卡到银行柜台办理,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的发达,人们取现金次数越来越少,即便需要用现金,小额款项也可以通过ATM机来完成。
但是就在前段时间同事小李需要用五千现金,就去银行取钱,到银行后发现ATM机有人排队,窗口正好空着,就直接去窗口办理业务了。给工作人员把卡塞进去说取五千块钱,也不知道是工作人员心神恍惚还是大意了,手一哆嗦当时没发现就错把五千取成了五万,但是单据却打着五千,小李面对金钱的诱惑没支声拿着钱就直接扬长而去了。
在下班核对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才发现出了问题,金额核对不上,毕竟柜台取现人不多,很快就找到了问题出在小李这儿,银行工作人员立马联系小李让其归还多取的钱,小李却说离柜概不负责,拒不归还,银行员工为了息事宁人就先自己把钱垫了进去,想着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应该能追回钱。
但是很遗憾,小李认为这不是他的过错,没偷没抢,不应该自己属于自己的过错,始终坚持离柜概不负责的原则不肯归还。最后银行工作人员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小李告到了法院,法院认为小李这属于不正当所得,判小李立即归还,鉴于态度恶劣并处罚金3000元。
综上所述说明一个问题,不管是银行出错还是储户出错,额外多出来的钱只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都属于不当所得,必须无理由归还,而银行柜台上的“离柜概不负责”是不具法律效率的,此字样也就没有实际意义,顶多是提醒双方都谨慎行之谨防出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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