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尖尖”宜法少审品牌形象)

编者按

“蜀南竹海,竹韵宜宾”,宜宾拥有底蕴深厚的“竹文化”,“笋尖尖”少审品牌名则是从中而来。笋,竹萌也,代表着奋发进取的生命力,象征着蓬勃向上的未成年人。“尖”字可拆解为“大”字和“小”字,“小”字立于“大”字之上,就像成年人温暖有力的臂膀将未成年人向上高高托起,交织着信任和责任,承载着对未来的希望与梦想。品牌以“向阳笋芽、拔节成长”为理念,寓意小笋芽破土而生、步步高升。头戴棕色笋壳、身着法袍的“笋保保”与青葱嫩绿的“笋尖尖”相伴成长,守护“笋尖尖”成长为正直高洁、傲然挺拔的一方翠竹。

近年来,宜宾中院紧扣“树优赋能、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以少审文化建设引领司法理念现代化,以特色品牌培育助推少审工作高质量发展。宜宾中院刑一庭被命名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获四川青年五四奖章。

 川法少审 | 川法同行·品牌故事—宜法少审“笋尖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川法少审 | 川法同行·品牌故事—宜法少审“笋尖尖”

(点击查看视频)

“品牌+团队”双轮驱动

夯实未成年人保护阵地

一是释放品牌效能。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念,牢牢把握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一院一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依托宜宾特有“竹文化”,打造“笋尖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推出卡通IP、品牌logo及系列文创产品,培树品牌核心理念。各基层法院纷纷设立“继叙爱”“满天星”等特色未保品牌,构建“1+N”品牌集群,打造集犯罪预防、司法保护、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等工作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阵地平台。

品牌周边产品

二是培优未保力量。印发《关于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团队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方案》,整合审判力量,组建跨刑事、民事、行政等部门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宣教团队、帮扶团队,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延伸审判触角,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打击+救助”双向保护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高压严打“不动摇”。始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性侵、绑架、伤害、遗弃、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决相关被告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撤销“失职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带头办理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释放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强烈信号。

二是教育挽救“促新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行“圆桌审判”方式,严格执行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等要求,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学校+家庭”双轨并行

筑牢未成年人关爱屏障

一是院校携手,协同育人。与教育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关爱青少年暨送法进校园工作联系机制》《“百名法官进百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法治副校(园)长聘任和管理方案》,选派237名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与辖区中、小学联手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暨巡回审判点,组织800余人次实地参观,利用开学季、寒暑假开展“模拟庭审”“开学第一课”“体育与法——足球联谊赛”等各类活动300余场次,助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为爱发“令”,家教有“法”。制定《未成年人受监护侵害程度评定参照表》,作为审判人员甄别家庭暴力的参考依据。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20余份,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25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38份,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不断完善家事审判服务机制,与妇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家有阳光”家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调中心,“笋尖尖”未成年人保护法官工作室,促推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建设。

“打击+救助”双向保护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撑起解危纾困“暖心伞”。扎实开展“六类人员”帮保行动,通过案件特征剖析,找准困境女童、留守儿童等6类重点对象,组织300余名法院干警对200余名儿童实行“一对一”帮保,联合村镇、网络等末梢治理单元实行动态跟踪服务管理。会同公安、检察、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四个一”联合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心理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

二是服务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主动向相关单位发送“规范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的询问和强制报告义务”“加强未成年人禁入娱乐场所管理”等司法建议104条。聚焦基层群众、医疗人员等社会群体开展“集中宣传月”“送法进卫健”活动,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医”线落实。营造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四川刑事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