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扬州市老年助餐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扬州市聚焦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独居、高龄、失能和经济困难等老年群体“就餐难”问题,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到2024年底,以县(市、区)、功能区为单位实现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对象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助餐服务政策全覆盖。在兜底保障刚需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实现村(社区)助餐点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底,通过存量提升和增量扩面,扬州市范围有效服务、有效运营的各类老年助餐点达500个左右,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到2026年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构建四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扬州市结合实际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明确功能定位。

市级层面。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清单,统筹协调国有企业和各县(市、区)、功能区加强合作,推动扬州市助餐服务体系品牌化、连锁化建设。加强与扬州大学等高校合作,推动老年人营养餐食谱研究、倡导。开发确定统一结算平台和点餐系统,做好扬州市老年助餐服务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比对工作。绘制扬州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地图。

县级层面。统筹县域范围老年助餐服务,并对街道(乡镇)、社区(村)助餐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开展辖区内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信息采集,并提供各老年助餐服务点按需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县级中央厨房,为县域范围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乡镇(街道)层面。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等,引导助餐服务资源精准配置。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建立集制作餐食、堂食、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央厨房,通过集中制餐降低成本、提升效能。

村(社区)层面。开设老年集中就餐点或配合中央厨房开展送餐服务;探索与辖区内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合作共享助餐服务模式;引导与辖区内餐饮企业合作,选择优质餐饮店作为助餐点;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助餐服务,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可及性。

绘制“养老服务地图”实施精准对接

扬州市通过多元供给,不断丰富助餐模式。加大服务设施建设延伸供给,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盘活建成一批嵌入社区、深入农村的老年助餐点;积极支持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拓展惠老助餐服务,扬子江康养集团强化国企担当,倾力打造“颐扬小馆”助餐品牌,目前已开办4家;引导物业、慈善组织、网格员、亲属邻里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为老助餐服务,进一步壮大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效能。截至2023年底,扬州市共建成老年助餐点496家,累计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约113万人次。

扬州市通过绘制“养老服务地图”,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衔接,充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党群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等场地开展助餐服务;同时,依托现有助餐服务阵地,设立“银发顾问”“老年课堂”,实现多场景应用、多功能结合、多服务互补,促进助餐服务与其他养老服务互惠共存、齐头并进。

重点鼓励本土国有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创新手段,推动助餐持续发展。丰富供给主体,形成“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共建模式;各地联合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对助餐点食品、建筑、消防等情况进行巡查。

聚焦重点人群,在坚持面向广大老年人基础上,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老年群体为重点,优先满足兜底保障需求;聚焦助餐品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重点鼓励本土国有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着眼多样化、个性化助餐需求,制定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食品安全、服务规范等标准细则,完善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专业化运作方式,实现降成本、提质量、树品牌。

“四个三”机制

据了解,扬州市建立“四个三”(三种助餐模式、三种就餐形式、三种供餐方式和三种补贴方法)自由组合机制,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助餐服务。

助餐模式(1)站点自建(2)食堂共享(3)餐馆挂牌

就餐形式(1)集中就餐(2)分散送餐(3)站点取餐

供餐方式(1)老年套餐(2)套内单点(3)自选菜品

补贴方法(1)价格优惠补老人(2)运营补贴补供方(3)出台政策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