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居民管理中心党组织,各有关学校党组织:

为帮助困难家庭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经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金秋光彩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在交城县就读并有交城户籍,于2024年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二本B类以上(艺体类院校及军校、师范院校、委培生等免费生除外),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

2.部分往年资助过但经回访仍很困难的在校大学生。

3.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高尚,懂得感恩的家庭困难学生。

4.原则上不与其他机构重复资助。

二、

资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资助资金5000元.

三、

资助程序

1.申请。申请资助学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构成、困难原因等情况,经所在村委、乡镇、居委会、学校签注意见并盖章,注明是不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网上录取查询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两张;

(2)网上打印高考成绩查询单;

(3)烈士家庭子女、孤儿、单亲、家中有重大疾病或伤残等情况的学生,还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学生本人签字。

(4)申请资助学生需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交城县工商联金秋光彩助学活动助学金申请表》,表格中家庭通讯住址要填写现住址。需班主任签字的,必须由班主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一经发现有代签行为的,取消受资助资格。

2.审核。所在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县工商联进行复审,统战部部务会议(工商联班子成员全部参加)最终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3.公示。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捐赠。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组织相关捐助企业和受资助学生座谈,当场捐赠。

四、

有关要求

1.学生所填情况必须真实,不得伪造捏造事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通知学生录取学校,影响学生个人征信。

2.各乡镇党委、居民管理中心党组织、有关中学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做好需资助困难大学生的摸底申报工作,并按照资助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中共交城县委统战部

交城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