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单县公安局已对单县金源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龙王庙镇)、单县欣益民粮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杨楼镇)、单县都赢益农农业服务中心(终兴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单县金源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龙王庙镇)、单县欣益民粮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杨楼镇)、单县都赢益农农业服务中心(终兴镇)投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转账凭证、微信支付截图、支付及收取收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工资、佣金、提成、返点费、好处费、代理费等,应依法追缴。
现公安机关告知单县金源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龙王庙镇)、单县欣益民粮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杨楼镇)、单县都赢益农农业服务中心(终兴镇)从业人员(含离职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退还在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将不作为犯罪处理。针对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三、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力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人员及投资参与人积极提供追赃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警官、杨警官
联系电话:0530-3333982
单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5日
来源:平安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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