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维忠将军,1903年5月生于湖南省平江县献钟镇(今加义镇)一户贫农家庭。父亲何弼臣,曾做裁缝。6岁时母亲病逝,父亲再娶,继母生弟弟何秋生。家中还有一个因智障失去劳动能力的伯父。何维忠8岁时上山砍柴、放牛,10岁后断断续续上了3年私塾,14岁时挑起养家重担。
1926年,何维忠和弟弟一起参加秘密农会,被选为农民协会委员、农民协会第二村村长。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7月,何维忠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参加第一次攻打长沙战役,后编入湖南省苏维埃赤色警卫团四连。因他参加红军,在1931年、1932年两年内,他的弟弟、父母、伯父、弟妇和妻儿7口人全都惨遭反动派杀害。由于作战勇敢,为人公正,何维忠很快被提升为班长,连队司务长。
1932年起,何维忠任湘鄂赣军区经理处会计,红十八军经理处会计、供给部出纳科科长,红六军团第十七师五十一团供给处主任,红六军团供给部副部长兼会计科科长,第十七师供给部部长,红六军团供给部部长。参加了湘鄂赣、湘鄂川黔苏区反“围剿”作战和长征。长征中既要行军不能掉队,又要搞好部队供给工作,何维忠想尽一切办法搞吃的,带领供给人员始终起得最早,睡得最晚。在转战至中甸少数民族地区后,为了筹买粮食,他想方设法找到一些红绸和银元宝送给喜欢这些东西的中甸喇嘛寺喇嘛头领,喇嘛头领非常高兴,不仅供给部队粮食,还给沿途的喇嘛寺写信帮助部队筹粮。为此,领导表扬何维忠既能完成任务,又能搞好民族关系。
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后,何维忠任八路军第一二0师三五九旅供给部部长兼政委。他坚决贯彻执行党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正确方针,积极参与领导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始终在生产第一线担任具体领导工作,将昔日荒芜的南泥湾变成了“陕北的好江南”,为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经济封锁和部队生产自给作出极大努力。至1944年,第三五九旅实现粮食全部自给,而且积余一年。在延安纺纱热潮中,何维忠亲自改制了“平江式纺车”,在延安推广使用,大大提高了纺纱效率,大生产运动中毛泽东主席就是用“平江式”纺车超额完成了自己的纺纱任务。作为旅供给部部长,何维忠在大生产运动中掌管着年产土布9千匹、毛毯近千床的纺织厂和年产香油2万斤的榨油厂,但和工作人员克已奉公,没占公家一分钱、一寸布和一滴油。1943年供给部筹办一批被子,尽管他自己铺盖破旧不堪,分配时仍坚持“先连队,后机关;先战士,后干部;先群众,后党员”原则,被官兵们誉为“模范供给部”。1942年,何维忠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受到物质奖励,《解放日报》表扬其模范事迹。毛泽东主席亲笔为其题词“切实朴素大公无私”。后来,何维忠著有回忆录《南泥湾屯垦记》。
1944年11月,任八路军南下支队供给部部长,随部南下。1945年5月,随部和新四军第五师一部编为新四军第五师兼鄂豫皖湘赣军区湘鄂赣军区,属新四军第五师建制。南下途中,何维忠多次参加战斗,在极其恶劣环境下,依靠人民群众积极支援,圆满地完成了后勤保障任务。
抗日战争胜利后,何维忠任中原军区第二纵队三五九旅供给部部长,晋绥军区后勤部副部长,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后勤部部长兼政委,西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随刘邓大军挺进大西南,解放大西南。
新中国成立后,何维忠任西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西南军区财务部部长,解放军总财务部副部长,总后勤部财务部副部长。
1955年,何维忠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全国政协第三、四、五届委员。
何维忠从红军时期开始负责军队物质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直到从总后勤部财务部副部长岗位上退下来,一生所经手钱财无数,所管理物资无数,但从没有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在建国初期“三反、五反”运动中,曾有人怀疑“何维忠一直在后勤部门管钱管物,真的没有一点问题”?结果什么也没查出来。他生前在所住军队营房中摆放的全是配发的木桌椅和书架,最显眼的奢侈品仅是一套配发的沙发,用了十多年。身后没有给家人留下房屋等任何个人财产。
何维忠的夫人丁秀兰,也是一位参加过南泥湾大生产的八路军老战士,一直在部队从事财会工作,1955年从部队复员。他们夫妻共育有7个子女。因家中孩子多,生活不宽裕,丁秀兰发扬南泥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精打细算,勤俭持家。专门到缝纫班学习裁剪,买打毛衣的书钻研,自己和孩子衣服全部由自己做。家中旧衣服、破床单从不扔掉,用来做成大大小小的鞋子让孩子们穿。房前屋后空地全都开成菜地,全家夏、秋两季蔬菜基本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1981年8月18日,何维忠在北京逝世,享年78岁。(文章来自赵连军、童来喜等编著《金星璀璨——从新四军中走出来的共和国将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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