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灭亡距今不过一百一十余年,它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文化观念的影响,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消失殆尽。
那时的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文化观念、风俗传统依然影响着今天的人们。
下文摘选自《清人社会生活》,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篇幅所限内容有所删减。
01
“庶子惟嫌庶子多”
家庭财产的继承,关系着家庭的延续和对老人的赡养,处理好了,不使它成为社会问题,这也可以说是家庭的一种功能。
清人家庭实行传统的诸子平分家产的继承制度。乾隆六十年(1795)定例:
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封先尽嫡长子孙,其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与半分。
这就规定:在政治权力方面,袭爵、恩荫首先考虑嫡长子孙,余子基本上没有这种继承权。
政治继承只在贵胄和三品以上大员之家才有可能,同大多数家庭不发生联系。
[清] 焦秉贞《历朝贤后故事图·教训诸王》
另一种是财产继承,涉及每一个家庭,规定凡是儿子都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力,不论妻、婢、妾所生抑或是非婚所生。
但是继承数量因其名分有所不同,妻妾之子继承数量同等,非婚生子为前者一半。以此表示对正式婚姻的肯定。
清代立法的精神是诸子都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而嫡庶之别主要体现在政治权力的继承上。清人分家产,绝大多数是按诸子平分的办法进行的。
嘉庆时江宁人黄以旗的父亲死时,留下价值数千两银子的家产,由“五子均分”。
乾隆末湖南浏阳李成攀置有茶山一片,有四个儿子,临死怕儿子荡废产业,把山田交给胞兄李承宗照管,后来李承宗把茶山分给四个侄儿耕种,并且插上界牌,免得侄儿间发生纠纷。
由于实行诸子平分家产法,必然出现兄弟越多,每人所分到的家产就越少的情况。
康熙朝户部尚书王顼龄广纳姬妾,各有生子,他的长子詹事府春坊庶子王图炳常常抱怨乃父纳妾生子,怕将来分不到多少财产,社会上因此讽刺他,说“庶子惟嫌庶子多”。
《北京民间风俗百图·烧包袱图》
这一事实固可说明诸子平分制的普遍实行,也反映在继承权上嫡庶有矛盾。
在宗法社会中还有承重孙继承制,像明太祖朱元璋命皇孙朱允炆继承帝位,是为建文皇帝,这是政治权力继承。
在清代,有一种与此相关的习惯,即分家产时,长房长孙也有一份。
布政使张集馨与兼祧弟张集声分家,张集馨的兼祧母要给集馨的长子兆兰分一份家产,集馨以兆兰虽是长子,但又是独子,将来自己家产归他一人所有,故而不愿要大家庭中长孙那一份家产。
看来,一些家庭兼行诸子平分制和长房长孙继承制。
02
嫁妆真的是出嫁女的私人财产吗?
清人家庭中的女儿无财产继承权,因为她一旦嫁出去就成为夫家的人,自然不能染指家庭的财产。
河南商丘李某一生积攒了八百两银子的财产,有两个出嫁女,无子,也未立嗣,遗命将家业交给堂侄李生春兄弟二人。
生春是“好义”之人,不忍心接受遗产,愿意把自己应得的一份分给两个堂姐,他的哥哥亦作义让,将应得之财也给了堂姐妹。
李某的举动反映了清代女子在娘家没有财产继承权的现实。
清 焦秉贞 《耕织图册·捉绩》
中国古训云:
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在封建社会,妻子属于丈夫的私有财产,故没有家产所有权和支配权,即使娘家陪嫁的产物,在名义上也不属于个人,而归属于丈夫,清代亦不例外。
清律规定:
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份,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对于无子的孀妇,允许她们继承丈夫的产业,但须由族长主持立嗣才合法,实质上是亡夫嗣子的继承,所以寡妇没有实际的遗产继承权。
寡妇如再嫁,连本身的嫁妆也不能带走,更谈不上继承丈夫财产了。
但为鼓励孀妇守节,对守节妇女,家庭则分给其部分遗产作生活资料。
由于妻女不能得遗产,无子就由宗亲继承遗产。办法有两种,一是立亲,二是立爱。立亲以血缘关系确定,由密向疏次第而立,不由当事人的意志决定。立爱是在血缘亲属中挑选一个喜爱的侄儿为嗣子,由立嗣人决定,而不必管血缘房分秩序,亲继、爱继都是族人继承,不能越出宗亲范围。
03
诸子平分财产与妻权下降
诸子平分制是中国的老传统,但嫡出庶出子受产多少有区别。
元代大名路人孙平死后,嫡子孙成与婢生子孙伴哥争财,政府判决,家产的八分归孙成,二分归孙伴哥,嫡庶子所得很不平均。
清律规定嫡庶享有同等继承权,嫡庶名分观念削弱,实际上是妻的地位下降,家中唯尊父家长一人。
不管是何种名分的妻妾所生子,关键不在母亲,只要该子是父亲的血胤,他就应当有父亲财产的继承权。
清 《闹学顽戏》
诸子平分家产时,做父母的要给自己留下一份养老田。这份财产的多少,以晚年食用和发丧经费的需要为原则。
光绪十二年(1886)青县地主王静山、王秀山、王昆山三兄弟分家,按天地人三股平均分享,因老母尚在,在分产以前,先提出一百亩地作“养老之资,三分不得掺入搅扰”。
诸子平分继承制维护了家庭,但给中国社会带来财产不断地分散,不停地产生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及其他小私有者。早在明代人们就有这个认识了。
温以介的母亲陆氏问儿子为什么本宗族穷人多,回答说:我们的始祖有一千六百亩田产,分给了四个儿子,至今已传到第六代,每房每代分一次家,到我们这一代,自然是人丁多产业少了。
温氏在第一代时是大地主,四个儿子各得四百亩地,第三代以后,即使每房各以两兄弟计算平分家产,到第六代,每家也不过十二亩土地,是典型的小农了。
清 冷枚《百子图》(局部)
中国历史上的自耕或半自耕的小农很多,它不断有来源,有补充,其道路之一就是中小地主之家析产户造成的。
04
风俗有其传承性,今天的一些习俗,包含了清代甚至周秦以来的一些内容、形式和意识,清代社会史研究的丰富,能够帮助人们对中国传统生活方式、社会风俗产生正确的认识,端正生活态度和作风,抛弃肮脏陈旧的观念和习俗,有益于移风易俗,有益于科学的、文明的生活方式的建立。
以上正文内容均选自天津人民出版社2024年版的《清人社会生活》,作者为南开大学冯尔康教授、常建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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