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政府网近日发布一则监管信息,内容显示,越城区牛妈火锅店因采购的白萝卜抽检不合格近期被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核查处置公告内容摘要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8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绍兴越城区牛妈火锅店采购的白萝卜进行监督抽检。后经深检集团(浙江)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了编号为(NO:ZJCJ242602492)的检验报告,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检测报告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7月4日向绍兴越城区牛妈火锅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市监处罚〔2024〕306号)。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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