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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2024年延安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和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告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

(一)志愿类型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特长生志愿、全市统招志愿、定向志愿、县(市、区)统招志愿。

特长生志愿。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定向和统招志愿录取。

全市统招志愿。根据陕西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的全市统招计划分配到生源初中学校(即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填报1至3所普通高中(如仅有1所普通高中向该生源初中学校下达了招生计划,考生仅可填报1所普通高中;如有3所普通高中向该生源初中学校下达了招生计划,考生可填报1至3所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全市统招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定向和县(市、区)统招志愿录取。

定向志愿。只能填报1所普通高中,须和县(市、区)统招A志愿相同,定向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县(市、区)统招志愿录取。

县(市、区)统招志愿。考生可填报1至6所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

(二)填报范围

1.招生范围

①陕西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分别设置“全市统招”和“县(市、区)统招”两个招生代码(可在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登录页面查阅)。

3所普通高中的“全市统招计划”面向主要招生范围外的县(市、区)招生,实行计划分配到生源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详见《延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统招计划和市直学校定向招生计划的函》(延市教函〔2024〕146号)附件1)。

陕西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县(市、区)统招计划”面向宝塔区、安塞区招生;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县(市、区)统招计划”面向宝塔区招生。

②其他普通高中只设置“县(市、区)统招”招生代码,均在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招生。

2.填报规则

考生学籍地和户籍地不一致时,自主选择按照学籍地或户籍地(二选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并参加普通高中新生录取。考生学籍、户籍信息以中考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学籍地、户籍地招生范围不同,请科学、慎重填报。

(三)填报流程

1.考生应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s://124.116.27.122:8082/),查阅《2024年延安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明白书》《延安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表》《2024年陕西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全市统招计划指标到校分配表》《2024年陕西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本人成绩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志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诱导考生填报志愿。

3.考生只能通过电脑终端填报志愿,请勿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填报(系统不兼容手机、平板电脑等其他终端)。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s://124.116.27.122:8082/)填报志愿。

①输入考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进入系统;

②认真阅读《考生志愿填报须知》,点击“我同意”确认,即表示考生清楚招生规则,如因招生政策不清楚、操作不规范而误填志愿或出现其他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自主选择按照学籍地或户籍地(二选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④按照志愿填报页面上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志愿信息;

⑤志愿填写完毕,点击“提交”保存。若发现填写有误,可再次修改;

⑥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需要点击“确认提交”,并输入身份证号再次点击“确定”后,志愿生效,任何人将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信息。如考生未完成确认提交程序,系统视为无效志愿,无法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

按照“成绩优先、服从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底线控制、录满为止”的原则,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特长生、全市统招生提前录取,定向生、县(市、区)统招生统一录取,并同步公布录取结果。

(一)特长生录取。市考试管理中心依照学校报送的特长生预录取名单,根据普通高中特长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招录。未填报特长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特长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

(二)全市统招生录取。根据陕西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全市统招计划、考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三)定向生录取。对符合定向生资格的考生,按其所在初中生源学校填报同一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定向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县(市、区)统招生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县(市、区)统招计划、考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三、录取报到与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s://124.116.27.122:8084/)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卡》并发给各录取普通高中。各普通高中须将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并组织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录取卡》作为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按照要求粘贴至《陕西省延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册》规定位置。经录取学校、县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核实通过后,在学籍系统完成学籍接续,并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纸质学籍档案。

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其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该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在规定的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经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经核实,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其普通高中学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高中阶段在籍;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肄业);属于学校违规招生取得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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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吉 洁 编 辑 | 马雷雷 来 源:根据延安市教育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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