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三雄速达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1000.

2024年05月08日,绵阳市邮政管理局就绵阳三雄速达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绵阳三雄速达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伟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东岳社区四小组

品牌:极兔

二、案由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三、主要事实

该网点至开办之日起超过20日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行政处罚内容

该网点至开办之日起超过20日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构成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据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请立即整改违法行为,给予你公司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按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承办单位:绵阳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