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信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平桥店1-3楼原装修附属物拆除工程(卖场升级改造前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同意采购,资金已落实,现就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平桥门市部1-3楼原装修附属物拆除工程项目;
2.2采购范围:河南省信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平桥门市部1-3楼原装修附属物拆除、墙体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及物料转移放置;
2.3工期:15日历天;
2.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以现场踏勘工程量作报价,预算控制价在20万元以内(含税);自筹资金。
2.5质量要求:达到后期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要求为标准;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其他要求:
3.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并在承担类似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和不良记录(格式自拟,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声明);
3.3.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采购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3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选项中查询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需为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打印页面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各响应单位提供的信用中国和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页如显示不清、查询错误或者缺失,采购人有权对其信用情况进行查询,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若采购人查询到响应单位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取消该单位本次投标资格。。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申请。
4.报名时间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等资料(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信阳市龙江路喜客酒店五楼(彭先生0376-6532868)。
5.现场踏勘时间
到现场踏勘工程量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
6.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6.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5:30.
6.2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龙江路喜客酒店五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最终供应商确定方式
现场以询价响应文件最低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现场张贴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信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32868
河南省信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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