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秦宏波,公司注册地址:长治市潞城市中华西大街南侧,注册资本壹佰万元。

我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成功中标由长治市潞城区宏图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永盛●水岸春城(四期)的前期物业服务。以下简称本小区。

按照《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价格承诺制度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长发改价管发〔2019〕362号)要求,我公司在服务本小区时,认真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开展服务和收费工作。现将物业等级服务价格承诺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我公司严格按照长发改价管发(2017)280 号文件规定,按照长治市房产服务中心审定的四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进行物业服务,对应执行四级服务价格:文件定价为0.9元/平方米/月,我司实际收取为0.8元/平方米/月。若以后在服务过程中,随着物价成本及用工成本等其它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报备当地相关部门后,可调回到0.9元/平方米/月。

二、电梯运行服务费。包括电梯维保服务、电梯质检,运行用电等国家规定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电梯的大修和更新改造等费用。我公司严格执行长发改价管发(2017〕280号文件,指导价为 0.4 元/平方米/月规定执行。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区域内有规划设计的配套车场(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我公司严格按照长发改价管发【2017】280号文件"小区服务区域内有规划设计的配套车场(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露天停车场 40元/车位/月,非露天停车场 60元/车位/月。具体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取标准为;1、规划内露天停车位收费标准40 元/车位/月;2、规划内地下车库平面车位收费标准60元/车位/月;3、地下车库机械车位收费标准90元/车位/月(含机械车位年检及维护费用);4、规划内便民临时停车位,临时停放40分钟内免费停放,超出40分钟按照1小时计费,收费标准2元/车位/小时;5、小区内消防通道及任何消防区域严禁停车。

四、政府定价收费。我公司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执行长价费字〔2006〕55号文件规定住宅收费标准为5元/户/月;其它商业暂定1元/平方米/月。若政府定价部门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我公司将及时同步进行调整。

五、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用。本小区住宅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产生的电费,对增压水泵进行的维护、保养、维修等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向业主或使用人按月或按季收取。收费标准为: 1.50元/吨/6层(含 6层) 以上。

六、收取物业费及相关服务费用起始时间。按开发商通知业主接房日期开始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七、以上为我公司向业主收取全部收费事项,承诺事项外,不再向业主收取任何费用(若相关政策改变,需另行收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八、此次承诺有效期为二年。

潞城市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3 日

(来源: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