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增强其身份意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7月15日,洛宁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县30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洛宁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洛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延军,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辉,县检察院专职检委张建峰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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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看守所厚重的大铁门缓缓开启,庄重威严的气氛扑面而来。在县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社区矫正对象依次参观了在押人员报到室、监控室、监室、放风区等监管区域,听取干警讲解监规监纪和管理规定,零距离感受在押人员失去自由的铁窗生活。对比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真切体会社区矫正“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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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活动中,洛宁县司法局通报了2023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执行的6起案例,组织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治安拘留的矫正对象梁某进行“现身说法”式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警醒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监管、认真改造,避免重新犯罪。洛宁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张建峰结合检察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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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后,宋延军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在刑意识。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约束,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在服刑;二要遵守监管规定。主动完成每天的监管规定性动作,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要敬畏法律规定,稍有不慎,就会一步跨入高墙内。三要常怀感恩之心。要从内心深处反省自己,感恩党和政府,感恩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的不离不弃,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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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警示教育课,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通过到看守所的现场教育,真切地感受到在外面接受社区矫正的好,今后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矫正机会,自觉接受教育管理,早日回归社会。(杨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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