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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回恋情,男子打着以爱为名的旗号进行恐吓威胁、暴力纠缠,甚至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前女友数小时。7月16日,南都记者从韶关浈江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情感纠纷案件,被告人张某云、张某华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六个月。

2023年1月24日23时许,张某龙与尧某某因感情纠纷,伙同张某华驾车到尧某某家中,要求尧某某与其复合,但被尧某某拒绝,于是张某龙要求尧某某返还双方恋爱期间其亲友给予的10000元。次日0时许,尧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给张某龙2000元,后张某龙要求尧某某继续支付剩余8000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张某龙与张某华通过恐吓的手段强行将尧某某带上私家车内,控制其手机,先后前往北江桥底、芙蓉山、百旺桥、韶州大桥体育馆附近等多个地方,期间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让尧某某找其亲友筹钱,并使用手铐将其控制。至同日5时左右,尧某某假意答应与张某龙复合,张某龙才将其送回家中。

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龙、张某华通过恐吓、使用械具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张某龙、张某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华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宽处理。本案中,两被告系共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不宜区分主从犯;两被告人均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结合被告人张某龙、张某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于是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采写:南都记者 韦娟明 通讯员 陈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