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乙善法门”的公告

经查,“乙善法门”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长春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来源:长春市民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