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乙善法门”的公告
经查,“乙善法门”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长春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来源:长春市民政局网站
关于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乙善法门”的公告
经查,“乙善法门”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长春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来源:长春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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