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有效规避和制裁涉黑涉恶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旬阳市人民法院决定公开征集涉恶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梁 飞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梁飞,男,1981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旬阳市城区健康南路9号,公民身份号码:612429198103270019。

向凡意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向凡意,男,1986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旬阳市城区河北路42号,公民身份号码:612429198612120019。

执行案号:(2020)陕0928执1432号。

执行标的:罚金189506.52元(梁飞89566.93元、向凡意99939.59元)。

本院郑重承诺:

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执行案件所涉罚金、追缴非法所得款项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5%支付赏金,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

有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915-7206977(高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来源:旬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