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友的留言,前天写了一篇敲门入户搞消防宣传宣传,指标要搞到100%的文章,相关链接:

也有人觉得这不可能是真的吧,有人说这是福建的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活动,也有人说是广东的、湖南的、上海的,又有网友发来新的火灾案例,来自官方网站,这是潮州的一起火灾,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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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火灾的原因分析中,间接原因就有这么一段话,标题叫:消防“五进”宣传不深入,正文是这么写的:

镇(村)未能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家庭”等工作,农村消防宣传未有组织体系、未有展示窗口、未有宣传册子,没有逐门逐户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题宣传,未推广家庭住户储备应急物资和配备必要的烟感报警、灭火器材、逃生器具,没有深入开展村居民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村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不足。调查发现,第二层6名被困人员至少有两次逃生自救的机会,但因不懂火场逃生自救技能,最终导致5人死亡的惨剧。

从这句话来看,逐门逐户,这不就是100%吗?当然这个责任主体看起来是镇(村)的,仅就消防宣传一项工作,镇和村就有这么多要求:要有组织体系,要有展示窗口,要有宣传册子,要逐门逐户敲门进去宣传,要打通生命通道 ,要推广应急物资储备(这是啥东西?),要让村民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逃生器材,要深入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这差不多有十项了吧。

这还不包括其他方面的消防要求,比如消防检查,排查隐患等。

所以,我们上面的人真的是在为基层减负吗?基层的镇街村,光是消防宣传一项就要干十个工作,还要100%,他们是真的有人干、会干、并且真的能干完吗?

发生了火灾,就说这是基层的原因,都是基层没干好、基层躺平、基层发牢骚不作为,那问题是,光说说多简单啊,让你发文件开会的人来基层干,你能不能干完这些?

如果按这样式的分析火灾原因,并据此追究责任,那所有基层的人都有罪啊,都有责任啊,都应该被追究,其实还不够,那按消防法,教育部门要在教育中纳入消防内容,那还得查一下这起火灾中,老师有没有对孩子开展消防教育,是吧?

所以,不能光搞空头理论,凡事都要考虑可行性、科学性,考虑成本,任何管理都是要付出时间、人力和钱物的,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不要瞎喊口号,瞎定指标,瞎搞考核评比。

学点儿消防,多点儿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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