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武夷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武夷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推荐范围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或被推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完整掌握并熟练承续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并具有传承能力;
2.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和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能够在该项目的传承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积极参加该项目的宣传、展览、展示、传承活动和公益性文化传播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户籍在本市或长期居住和工作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分布地区的居民。
(二)推荐重点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1.武夷岩茶(大红袍)制作技艺和正山小种红茶制作技艺等涉茶项目;
2.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3.武夷山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或目前无传承人,濒临失传等特殊项目,可酌情降低评审标准。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
推荐申报程序
推荐工作由市文化馆负责,申报步骤如下:
(一)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向市文化馆提出申请;
(二)市文化馆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送市文体旅局;
(三)市文体旅局向社会公示后,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报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公布。
三
申报推荐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武夷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见附件1)。
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传承谱系、学艺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情况、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情况;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图片;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申请及授权书等。
四
其它材料
1.能够证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相关文书的复印件;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2.提供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良好征信证明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五
工作要求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资料于2024年7月15日至30日,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各一份报送至武夷山市文化馆。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联系人:张翠
联系电话:0599-5314573/13850944924
邮箱:wys-whg@163.com
地址:百花路318号市民广场3幢武夷山市文化馆办公室
附件
1.《第五批武夷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2.《武夷岩茶(大红袍)、正山小种红茶制作技艺武夷山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办法》
3.《武夷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4.《第五批武夷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汇总表》
备注:因实际工作安排,原定需提交的《申报第五批武夷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征求意见表》现暂不需要提供,由本次评选小组另行安排统一核验。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N9gDdwZEyVHupN010QVsQ?pwd=tiu6
提取码:tiu6
注:请认真查看附件1的材料制作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填写传承人推荐表时,认真审阅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填写不规范则会退回,超过申报时限一律不予受理。
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05日
来源 | 武夷山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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