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吴秀波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长兴炅元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冻结股权数额为1万元,冻结期限自2024年7月9日至2027年7月8日,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长兴炅元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8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秀波出资额1万元,经营范围含文艺创作与表演,影视节目制作、发行,影视剧本创作、策划,经营演出经纪业务等,由吴秀波、孙博坤分别持股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