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来,这样做可以规避税费、甚至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保护子女的权益。提醒这些“用心良苦”的家长们,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也有隐患。

网友咨询:

买房时,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的风险有哪些?

王茹律师解答:

1、父母可以给孩子买房,但不能随便卖掉孩子的房产。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2、给孩子买的房,登记在孩子名下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3、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继承。如果孩子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孩子名下的房产可能被其配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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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茹律师补充: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夫妻离婚时不能仅按照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将其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将登记记载的权利人推定为真正权利人的效力。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应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王茹律师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涉及公司法、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领域。帮助包括本市国有企业在内的多家企业进行合同审查,熟悉合同审查要点,帮助企业规避合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