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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安徽法制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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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检察院

“四坚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全流程、全方位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院首先坚持“三个强化”,强化思想认识。以专题党组会、检委会的形式学习,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强化司法担当,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服务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评估回访的规定》,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联动,推动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三个专项”,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开展涉民企刑事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2023年以来累计批准逮捕各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11件12人。开展涉企案件诉讼专项监督。扎实开展涉企刑事立案、虚假诉讼、空壳公司等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涉企刑事“立案难”、民事案件裁判不公、“空壳公司”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等问题。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民企立案监督25件。开展涉民营经济民事执行专项活动。针对“执行难”的问题,强化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打通涉民营经济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坚持“三个慎重”,用足用好涉民营企业司法政策。积极开展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7人。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骨干不批捕25人、不起诉1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9人,组织公开听证3次。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0人。

坚持“三个搭建”,以优质检察产品服务民营经济。搭建检企服务平台。坚持“常联系”,与行业商会、协会和企业建立联系协作机制,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深化“检企联动、检企共建”。2023年以来,该院领导结对六家民企,走访民企34次,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法治体检”33次,会见企业家6次。搭建涉企申诉维权平台。坚持“畅平台”,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大厅、公开听证等平台,建立绿色检务通道,在大厅设置民营企业申诉维权窗口,线下线上设立举报信箱、邮箱,加强释法劝导、引导申诉、帮助申请救助、检调对接等工作,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措施,助企业解决难题,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落实院领导首访包案制度,2023年以来,检察长包案办理涉民营经济信访案件3件。搭建检察信息公开和法治宣传平台。坚持“走出去”,联合工商联、乡镇街道开展普法宣传,向民营企业广泛普法,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坚持“迎进来”,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宣传周、检企座谈会、案件听证会等方式,定期邀请企业人员走进检察机关看检察、听检察、说检察,及时问需求、答诉求,检企距离进一步拉近。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任小玲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作者丨刘嘉 史晨露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