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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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城的夏某与龚某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经法院审理达成调解协议,龚某在2023年年底腾退房屋并补齐拖欠的房租。龚某逾期并未履行承诺。夏某于2024年7月1日向蓬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承办案件的文国江法官通过多种途径联系龚某告知情况,龚某拒不配合。法院在案发地张贴了腾退《公告》,责令龚某于7月15日前将房屋腾退交付给夏某。龚某不予理会。经研究法院决定强制执行腾退。

7月17日是三伏的第三天,蓬溪县赤城镇酷暑难当。上午一大早,文法官、法警队覃天明队长带领法院干警、协助执行人员在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展开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电路故障,场地狭窄,标的房屋内闷热如同蒸笼。拉警戒线,清点物品,安排搬运。执行干警汗如雨下,浸湿的衣服粘贴的身上。顾不得难受,干警一丝不紊,严肃执法,依法办事。中午十二时,屋内物品清点搬运完毕。文法官、覃队长覃向申请人夏某移交房屋,夏某履行手续,接受房屋。夏某不住道谢,在场的人也一致赞扬法官主持公道。

来源:杨奕

编辑:综合办公室

责编:潘强

审核:宋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