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在回复当地人大代表关于加大金融“反催收联盟”治理力度的建议中提出,当前,“反催收联盟”这类黑色产业链日益猖獗,已给社会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宁波金融监管局已印发、出台相关文件,不断规范银行外包催收行为,明确催收过程全程录音,上门催收保留影像资料,严禁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严禁向“紧急联系人”等无关第三方进行催收,严禁向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个人信息。此外,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

宁波金融监管局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平台本身风险控制能力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为了从源头上降低恶意借款的概率,宁波市委金融办进一步强化对辖内互联网小贷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精准度。同时,在准入阶段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资质审核,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降低恶意借款的风险。目前,宁波市P2P网贷机构已全部出清,辖内互联网小贷公司仅有2家。

此外,宁波金融监管局还介绍,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外部合作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指导行业协会出台《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试行)》等自律性文件,不断规范银行外包催收行为,明确催收过程全程录音,上门催收保留影像资料,严禁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严禁向“紧急联系人”等无关第三方进行催收,严禁向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个人信息。

宁波金融监管局最后指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机制,将金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套路贷、非法经营等行为作为惩治重点,及时交流和分享违法犯罪警情案件的情况和线索,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客观来看,互联网贷款尤其是小贷公司发放的贷款利率明显偏高,且一些机构在还款时限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导致近年来出现不少”砍头息“、“ 利滚利 ”、暴力催收的现象,这导致“反催收联盟”不断壮大。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贷款的经营活动,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安、司法等部门也应当积极介入暴力催收的案件中,确保相关机构合规运营。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