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司法局阿舍司法所调解了1起长达8年涉及29.36万元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姜某承建阿舍冶炼厂厂房车间建造工程,并将钢结构工程分包给刘某施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姜某一直未向刘某结清工程款。

2016年9月29日,姜某和刘某双方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姜某向刘某出具欠条,载明“欠刘某阿舍冶炼厂厂房车间等钢结构工程款29.36万元”。出具欠条后,姜某一直未向刘某支付工程款,经刘某多次催要,姜某以“再等等”为由一直未支付该款项。

迫于无奈,刘某于今年5月31日将姜某起诉至法院。征得原告刘某同意后,法庭将案件移交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案件后,调解人员立即查看了案涉人员的原始材料,因该案时间较久,加之涉案金额较大,经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后,该所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和刘某代理律师开展面对面调解。

综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该所调解人员开展了“法理+情理”相结合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室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砚山县人民法院于当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这起历时8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本报记者 朱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