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督查全市河湖突出问题中发现,浦东新区祝桥镇星光村河长履职不到位、奉贤区某河道养护企业在养护作业中违规使用除草剂等问题。按照本市河长制工作制度,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通过有关媒体予以通报。

通报要求上述河湖所在区及河长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整改问题,确保水质达标。其他区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浦东新区祝桥镇星光村污水直排河道问题。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中指出:“星光村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河边臭味严重”,经核查,污水排入河道为浦东新区祝桥镇外河塘港,河长为星光村村委会委员张玉,河道养护单位为上海浦东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存在问题上报不及时,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奉贤区某河道养护企业在养护作业中违规使用除草剂问题。2024年4月15日,奉贤区青村镇河道保洁养护单位上海净贤保洁公司养护作业人员违反养护作业规范,在养护过程中使用除草剂除灭水草,污染了周边河道水质,产生了较恶劣影响。

河长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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